為什麼做物理治療前要先拿"診斷書"?
來院前(尤其初診)務必先看事情準備事項,以免白跑一趟
根據現行法規,物理治療師"以疾病治療為目的"時的物理治療專業提供,必須承襲原有"物理治療師法"的規則:
1.也就是個案(欲就醫者)必須要去拿由醫師(西醫師’、中醫師、牙醫師)開立的診斷、照會 或 醫囑(三種文件的任一種即可)。
2.若內容沒有特別記載終止日期的話,以開立日算起三個月內才算是有效期限內的文件。則在期滿(三個月)後失效,原個案需重新找醫師開立新的一張,才能夠繼續做"以疾病治療為目的"之物理治療。
3.將"效期內的診斷書"給治療所,讓它和個案病歷一起歸檔,隨時讓主管機關抽查。申請診斷書若有其他用途,例如: 請假、申請賠償補貼保險....等等,得另外申請足夠的份數,恕治療所方無法發回給個案挪作其它用途(因為就是要存查)。
4.若還有疑問請在上班時間詳洽 本治療所(或透過 官方LINE 或 臉書Messenger )